广西艺术学院教职工家属、住户、租户电动自行车出入卡申请表(2021版)
本人姓名 |
| 性 别 |
| 与教职工关系 |
|
本人身份 证 号 |
| 电话 |
| ||
教职工 姓 名 |
| 性别 |
| 职务 (职称) |
|
教职工身份证号 |
| 电 话 |
| ||
单 位 (部门) |
| 住 址 |
| ||
车牌号 |
| 电动自行车品牌 |
| 颜 色 |
|
申 请 出入卡 理 由 |
申请人: (签名) 年 月 日 | ||||
申请人 承 诺 | 为了保证自己与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,本人承诺: 1.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《广西艺术学院校园车辆管理办法》,严格执行交管部门及学校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,愿意接受交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处理。违规次数达3次的,取消其通行权限。 2.保持电动车技术状态完好,严格按规程操作电动自行车,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。 3.不乱停放电动自行车、不私拉电线充电,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。 4.自愿支付办理电动自行车通行卡(证)所需的工本费。
承诺人: (签名) 年 月 日 | ||||
教职工 所 在 部 门 (单 位) 意 见 |
负责人: (签字、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
保卫处 意 见 |
负责人: (签字、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
说明 | 1、由申请人自行填写相关信息,经教职工所属单位审核后,持相关证件到保卫处相思湖校区办公室或南湖校区校园秩序 科办理。 2、车主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车辆图片(含车牌方向)复印件;租户还需提供《住宅租赁登记表》复印件。 |
广西艺术学院教职工家属/住户/租户电动自行车出入卡申请表